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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套路贷”——反洗钱知识宣传

什么是套路贷?

套路贷,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借款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借款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套路贷犯罪的基本特征

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放贷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借款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借款人的合同;

二是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借款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是单方面肆意认定借款人违约,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

五是软硬兼施“索债”或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借款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案例

特大“套路贷”导致89人自杀,39万人受害

2021年3月27日晚,由全国扫黑办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摄制的6集政论专题片《扫黑除恶——为了国泰民安》播出第二集《依法重击》。专题片再现了甘肃兰州一起特大“套路贷”案,该案受害者多达39万余人,其中有89人因逼债催收而自杀身亡。

专题片介绍,“套路贷”里最核心的套路就是只要借了钱就根本还不上,直到借贷者倾家荡产。这个犯罪组织频繁利用短信轰炸、曝通讯录、P图侮辱等“软暴力”方式对受害人进行敲诈和胁迫,还安排人员对被害人进行当面威胁,“软暴力”随时变成线下的“硬暴力”,该案中犯罪组织非法累计放贷62.73亿元,获利28亿余元。

该犯罪组织主犯王焘在法庭上一再狡辩,自以为可以钻法律的空子逃避制裁。对于执法办案中定性上的困境,全国扫黑办推动中央政法单位及时出台法律政策文件,积极为该案定性工作提供法律支持。2020年9月28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焘被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8名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5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